【案號】(2020)最高法知民終155號
【基本案情】西門子軟件公司系NX系列軟件的著作權人,其以沃福公司未經許可使用涉案軟件進行產品設計和制造構成侵權為由,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依西門子軟件公司申請,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赴沃福公司進行證據保全。期間,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送達了保全裁定,詳細說明了將采取的保全措施以及拒不配合保全的法律后果。經現場清點,沃福公司設計辦公室共有26臺電腦。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保全了17臺電腦并查明其中9臺電腦安裝有涉案軟件后,沃福公司突然采取對抗措施,通過拒不打開部分電腦、斷電、搶奪法院相機、阻止法院工作人員離開等方式妨害證據保全,致使保全工作被迫終止。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判令沃福公司停止侵權,并按照法定賠償上限判決沃福公司賠償西門子軟件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0萬元。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綜合考慮沃福公司的侵權數量、涉案軟件價格、沃福公司在本案中無正當理由阻礙法院證據保全的情節等因素,改判沃福公司賠償西門子軟件公司經濟損失261萬余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0萬元。
【典型意義】
該案依法平等保護了涉外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了訴訟參與人妨害證據保全的后果,將被訴侵權人在訴訟中的表現作為確定損害賠償的考慮因素。該案判決加大對妨害證據保全的當事人懲處力度,對于引導當事人誠信訴訟具有重要導向意義。
==============================================================================
著作權侵權、律師打假怎樣合作?
知識產權(商標、版權、專利)權利人、品牌廠商發現侵權,法院起訴索賠時,一般會外包給知識產權商業維權(品牌打假機構)公司,尤其承擔全部費用(律師費,車費,公證費等所有費用),采用法院判決侵權賠償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標權利人,自己沒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權賠償金分成的收入。